案例:A企業2016年8月出資15萬為高管小黃買車,暫不考慮小黃的工資收入。企業出資為企業其他人員(除了個人股東和其家庭成員)購買房屋、汽車等財產,企業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適用工資薪金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區間為3%至45%。涉及的資金金額在8萬以上的,實際稅率將在25%以上。A企業應為高管小黃代扣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稅金金額為52,420,且高管小黃應歸還A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款52,420。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150,000-3,500)*45%-13,505=52,420二個判定依據:一、企業出資購買房屋及其他財產,或向企業借款用于購買房屋及其他財產(且借款年度終了后未歸還借款的);二、所有權登記為企業其他人員;注:企業其他人員指除企業投資者個人和投資者家庭成員以外的企業人員。適用的稅率:適用“工資、薪金所得”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區間為3%至45%。涉及的資金金額在8萬以上的,實際稅率將在25%以上。A企業的賬務處理應為: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 15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50,000借:應付職工薪酬 150,000 貸:其他應收款 97,58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52,420高管小黃應歸還A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款:借:銀行存款 52,420 貸:其他應收款 52,420法規依據:財稅[2003]15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8]8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一、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財產,不論所有權人是否將財產無償或有償交付企業使用,其實質均為企業對個人進行了實物性質的分配,應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一)企業出資購買房屋及其他財產,將所有權登記為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家庭成員或企業其他人員的;(二)企業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家庭成員或企業其他人員向企業借款用于購買房屋及其他財產,將所有權登記為投資者、投資者家庭成員或企業其他人員,且借款年度終了后未歸還借款的。二、對企業其他人員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